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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动交流

档案法知识问答
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08-26 11:58:00

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何时颁布实施?何时修改?

 
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于19879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通过,198811日施行。19967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。自199811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  问:什么是档案法?《档案法》有什么特点? 
 

  答:档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,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档案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。广义上的档案法具有三方面的特点:(1)政治性;(2)专业性;(3)广泛性。

 

 

问:什么是档案行政执法? 
  

答:它是指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律法规、规章所规定的职权和程序,通过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执行、行政奖励、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《档案法》等国家法律的活动。

 

 

  问:《档案法》所称的档案概念是什么?

 

  答:它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、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科学、技术、文化、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。

 

 

问:《档案法》对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?

答:《档案法》第5章第24条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根据情节轻重,给予行政处分,造成损失的,责令赔偿损失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损毁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;
擅自提供、抄录、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;
涂改、伪造档案的;
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;
倒卖档案牟利或者私自将档案卖给外国人的;
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;
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