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江市档案局文件
九档字〔2016〕11号
九江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
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档案局:
进入汛期以来,我市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和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,局部地区降雨强度大,江河洪水来势猛,汛情形势严峻。近期也是档案虫害霉变的高发季节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,防患于未然,切实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预防工作,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,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,提高警惕、保持清醒,以强烈的责任感,按照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的原则,全力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,确保档案绝对安全。
二、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,落实领导带班,加强值班值守和流动巡查,把握工作的主动权,使安全防范工作思想到位、职责到位、指挥到位、措施到位。
三、各级档案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,对档案库房、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,发现危房、库房漏雨、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当地党委、政府汇报,及时采取措施,坚决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档案安全度汛。
四、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《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》、《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》等要求,建立自然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,完善相关应急预案,加强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要严肃纪律,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,确保人员到岗到位,确保联系畅通,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。做好灾害处置工作,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积极协调政府力量和专业救灾队伍,确保人员和档案安全。
五、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汛期档案防潮、防霉工作,尤其要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、维护工作,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,确保档案得到安全妥善保管。
六、各地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,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市档案局业务科。
九江市档案局
2016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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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
